证券代码:871948 证券简称:锦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并于2020年1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0-003)。本次拟发行股票价格为2.0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6,950,000股(含6,9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900,000元(含13,900,000.00元)。
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并于2020年3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码:2020-019)。
2020年3月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016)。
2020年3月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公告要求认购方应在 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7日期间向指定缴款账户缴纳认购款。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2020年3月18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结果公告》(公告编码:2020-021)。
2020年4月17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编码:2020-025)和《股票定向发 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024)。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181255880355 13,900,000.00 1,526,068.8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文件及《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分别在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2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月13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公告编码:2020-005)。
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账号为181255880355),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及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13,900,000
加:利息 8,883.97
减:银行手续费 101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382,714.13
具体用途
1、支付货款 9,815,274.16
2、支付费用
3、支付工资 2,567,439.97
4、缴纳税金
5、票据保证金
三、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1,526,068.84
四、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 1,526,068.84
五、差异 0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已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